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有限公司总部试验检测基地项目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南京市江宁区创研路16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D区2号楼
******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创研路16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D区2号楼,建筑面积为20572.46平方米的6层建筑物,
建设总部试验基地检测项目。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物理检测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化学检测实验器皿及设备清洗废水经实验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与纯水制备弃水一起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放标准执行,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至运粮河。
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吸风罩有效收集后进入1#或2#“SDG吸附箱+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37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苯并[a]芘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应标准限值。
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即昼间≤60dB(A))标准。
固废:危险废物洗片废液、废试剂包装瓶等、化学检测实验室废液、化学检测废样品、SDG吸附剂、废活性炭以及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一般固废物理检测样品中废弃金属、木质及塑料橡胶类检测样品、废毛刷、废滤芯及RO膜外售给物资公司;物理******有限公司统一清运。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合理处置。
2
江宁高新区玉带圩河道整治修复工程项目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区玉带圩河道(玉带河及建设河)
项目总投资11437.68万元,建设“江宁高新区玉带圩河道整治修复工程”。整治工作主要为:(1)河道截污整治修复工程:河道内新建钢制截流井15座,岸坡上新建混凝土截流井19座,谭园路雨水排口截流井1座,天元路箱涵截流井1座,科建路箱涵截流井1座,建设河起点排口截流井1座,钢坝1座,无动力堰门10套,一体式污水泵站6座,截流井配套水泵组3组,DN300截流管道2152m,DN400截流管道45m。(2)恢复河道生态护底工程,破除现状河底硬质护底,恢复河道生态护底420m。(3)修复河道破损挡墙工程,包含相应位置的硬质护底改造。(4)箱涵及泵站前池清淤工程。(5)新建再生水管道工程。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生活设施排放,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工程施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对河道水环境具有改善作用;
废气:施工期设置封闭围挡,定时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进出车辆及时清洗;临时堆存的瓦砾、建筑垃圾等及时覆盖;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加强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发动机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清出的淤泥及时外运处理,对有明显臭气产生的出泥点,采取两岸建挡板、加强对施工工人的保护,把受影响人群降至最少。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手段;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运营期泵站设备安装减震底座,安置于房屋内,对泵房进行隔声处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施工期瓦砾、建筑垃圾暂存******有限公司(南京泥浆综合处置中心)处理处置;待项目施工期结束时沉淀池泥渣运至政府指定堆场;废弃土方运至政府指定堆场,避免长时间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河道清理杂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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