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文庙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安局文庙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SDGP************00023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NY-ZC-******-01
******公安局文庙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4.88万元
******公安局文庙派出所改造提升。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施工能力。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磋商文件,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备案;
3.3方式:自行下载,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磋商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3.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1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 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4.3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五、开启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
→服 务 指 南 → 常 见 问 题(******:8081/fwzn/003005/******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办公室,联系方式:******。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颜风华,联系方式:******。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温馨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公安局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大街501号
联系人:邵兴伟
联系方式:******
2.******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联系人:颜风华
联系方式:******